关于丽江市人大LED屏信息系统采购项目 邀标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结合实际情况,我单位对以下项目采用邀标方式采购。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并具备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报价。
1、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丽江市人大LED屏信息系统采购项目
(2) 采购内容:丽江市人大视频会议室LED屏信息系统采购
(3) 采购预算:19.6万元
(4) 交货地点:丽江市人大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法第22条关于供应商资格的规定外,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相关失信证明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3、 邀标函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3日至2018年8月10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30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丽江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获取邀标函或者获取电函均可。
4、 报价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0日下午18:30分,递交地点为:丽江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棕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递交报价文件时需对如下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4)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7)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8)具备厂家授权书(原件)
(9)无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邀标响应文件和参加本次邀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0)维护及服务承诺书(原件)
5、招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8月10日下午18: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丽江市人大本项目开标室;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开标地点:丽江市人大本项目开标室。
7、本投标邀请在丽江市人大网(www.lijiangrd.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丽江市人大常委会
地 址:丽江市古城区玉雪大道262号丽江市行政中心
一号楼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赵春煜
电 话:0888-5115022